代账公司自己偷税漏税,怎么为客户做好保障?
发布日期:2025-07-27 21:41:12 浏览次数:
银*盘(威海)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故意隐匿收入被税务机关定性为偷税,具体违法事实及处理结果如下:
一、违法事实与手段
隐匿收入
2021年至2023年期间,该公司通过以下方式逃避纳税:
将代理记账服务收入通过个人银行卡、支付宝、微信等私人渠道收取,未计入企业账簿;
对超3000家客户(主要为个体工商户、小规模企业)的未开票收入不作申报。
虚假申报
三年累计申报缴纳税款不足千元,长期虚假申报亏损;
税务系统显示仅签约8户企业,与实际服务规模严重不符。
二、稽查与处罚结果
处罚项目
金额(万元)
法律依据
追缴税款 17.43 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63条13
加收滞纳金 2.74
罚款(偷税额50%) 8.67
合计追缴 28.84
注:所有款项已于2025年4月全额缴纳入库。
三、案件特征与行业警示
稽查手段
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锁定异常(如微利企业却雇佣大量会计人员),结合实地调取财务系统(“云账房”服务器)、3000份服务合同及资金流水取证。
行业影响
本案是税务机关重点打击涉税中介违法的典型案例,彰显对利用私人账户偷税行为的“零容忍”态度。
四、法律风险拓展
该公司行为符合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63条“偷税”要件:
主观故意隐匿收入,需承担50%-5倍罚款;
若未来再犯,可能触发《刑法》第201条逃税罪(偷税占应纳税额10%以上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)。
当前处罚限于行政责任,若符合“首次查处后补缴免刑责”条款(《刑法》第201条第四款),则不予刑事追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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